日期:2018-12-24~2018-12-28
城市:太原市
冶炼厂废旧物资处置
2022-02-16 14:43 浏览:148
项目名称 | 山西省东华冶炼厂一批废旧物资 | 项目编号 | 21WZ2018030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12/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12/2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0)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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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山西东华冶炼厂铸造车间、大库 | ||||
标的现状 | 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84100 | |||
评估基准日 | 2018/1/15 | ||||
评估机构 | 山西世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1438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山西省东华冶炼厂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4102111318263XJ 法定代表人:杨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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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挂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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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特别 |
本项目交易价款,转让方出具收款收据。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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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本项目资产按实物现状进行清点移交提取,受让方需在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移交通知后10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清点移交提取,若资产移交出现短缺项,由交易双方协商解决,资产明细仅供参考。 2、受让方在资产移交前需向转让方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2万元,标的移交提取完毕并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将安全风险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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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公告期间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 2、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资产现状,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其瑕疵为由进行退还标的物、拒付价款等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3、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交易;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 间: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2、地 点:山西省东华冶炼厂铸造车间、大库 3、联系人:王锐 电话:1530347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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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
报名手续 | 请意向受让方携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汇入指定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2层48号窗口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1-7731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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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元 二、保证内容: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价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进入竞价程序后,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7、未按约定进行资产接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三、处置方式: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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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废旧物资明细表.xls.xls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王女士 |
技术支持 | 0351-7731738 | |
咨询时间 | 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
单位地址 | ||
其 他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