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分公司报废炼化专用配件及轴承一批整体转让
2022-02-16 14:43  浏览:143
日期:2018-12-24~2019-01-07
城市:长春市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委托,公开转让以下资产:
一、资产情况
报废炼化专用配件及轴承一批整体转让
标的展示时间:2018年12月27日28日13:30-16:00
标的展示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吉林石化公司物资采购公司门前13:30集合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23万元
公告期/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9:00-2019年1月715:00
转让方式:动态报价,竞买人登录金马甲报价系统http://www.jinmajia.com进行报价。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9:00至2019年1月8日9: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19年1月8日9:00
报价周期:90秒
加价幅度: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时间: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登记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交纳1万元的搬运保证金,在提货完毕后,受让方无罚款、无损害赔偿责任、无拖期的,受让方持转让方出具的证明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搬运保证金。
3、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清单仅供参考)为准,转让方与产权交易中心均不保证设备的质量、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就标的成交价款为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普通发票。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
6、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4%,成交金额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3%,成交金额5000万至1亿(含)部分收取2%,成交金额1亿以上部分收取1%。
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标的资产未设定抵押、租赁、担保等其他项权利,转让方有完全处置权。
2、此批设备已全部报废,如果受让方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保证金设置:
1、交纳数额:5万元
2、交纳要求:法人单位报名需公司由账户转账
3、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月7日15: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账号:158802501086,开户银行:中行前进大街支行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三、登记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网址:http://www.ccprec.com)/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报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网络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需在成交之后提交以上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信息
标的展示位置图
标的资产图片




    址:www.ccprec.com
    址:长春市超达路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咨询电话:0431-85370115                   联 系 人:李先生
登记电话:0431-85370113、85370139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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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1-853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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