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力材料一批处置公告
2022-02-16 14:41  浏览:196
日期:2019-01-15~2019-01-28
城市:重庆

开城高速公路开州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废旧电力材料一批

 

标的系开城高速公路开州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废旧电力材料一批,标的无租赁、抵押、担保及其它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或竞价分零转让。标的详情见下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

初定数量(吨)

评估值(万元/吨)

挂牌单价(万元/吨)

初定总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存放地点

1

废旧钢芯铝绞线

400×35

20

0.8

0.8

16

4.8

赵家街道蔡家村(距高速路赵家出口约一公里处,车辆可直达)

3

废旧钢绞线

不一

1

0.11

0.11

0.11

0.03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19年1月15日起至2019年1月28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网上报名应在办理报名手续和交纳保证金后,在挂牌期内签署《网络报价实施方案》后方获得报价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5)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五、转让方未提供废旧电力材料的购置发票。意向受让方需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购置发票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瑕疵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七、本公告载明的资产处置明细中初定数量和初定总价仅作参考,最终以实际过磅数量和以成交单价计算的实际总价为准。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渝联交发【2018】76号文收取)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九、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标的现场与转让方进行物资清点、过磅、移交,并签署《物资移交确认书》,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十、标的物移交后,由受让方自行保管、组织搬运和运输,因此涉及的标的物移交时过磅、运输产生的费用和移交后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装卸、运输等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023-52663318(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重庆联交所开县支所(重庆开州区九龙宾馆综合办公楼二楼)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3896366862

联系方式
姓名:李老师
电话:1389636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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