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阳极粉、废钢等废旧物资处置
2022-02-16 14:41  浏览:151
日期:2019-01-15~2019-01-18
城市:包头市
2019年一季度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部分废旧物资竞价销售公告

受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标办依法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竞价销售:

1、竞价销售标的物明细如下:

归属单位: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拍卖编号:BLPM190102

标包

标的名称

预估数量(吨)

产生单位

存放地点

物料描述

提货要求

提货期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买人资格要求

1

废阳极粉

每月产生量:约450吨/月

炭素

包铝炭素厂组装区

各生产单位日常生产中产生

炭素申请由拍卖中标单位另付每吨35元劳务工装包费及购买工伤保险

2019年3月31日前

10

竞买人单位经营范围应包括标的物或与标的物本质相同的货物

2

废钢(轻、重废)

各单位产生约300吨/季度

电解二、三四厂、合金事业部、高纯铝、修理、电厂

各生产单位废钢存放点及生产指挥中心回收场地

各生产单位日常生产中产生

提货期间轻、重废钢全部清理

2019年3月31日前

5

竞买人单位经营范围应包括标的物或与标的物本质相同的货物

3

废阳极粉(残极分拣产生的粉料)

每月产生量:约300吨/月

炭素

包铝炭素厂工艺车库西院(四期院内)

炭素生产中产生

提货期间根据现场要求清理

2019年3月31日前

5

竞买人单位经营范围应包括标的物或与标的物本质相同的货物

4

废磷铁浇铸料

每月产生量:二电解约50吨/月,炭素约200吨/月

包铝电解二厂及炭素厂

电解二厂火车道南库房,炭素在四期回收场地存放

各生产单位日常生产中产生

提货期间根据现场要求全部清理

2019年3月31日前

8

竞买人单位经营范围应包括标的物或与标的物本质相同的货物

5

废轮胎

各生产单位约产生20吨/季度

各生产单位及物管库房

各生产单位及物管一库、二库及回收场地

各生产单位日常生产中产生

提货期间大小轮胎全部清理

2019年3月31日前

0.5

竞买人单位经营范围应包括标的物或与标的物本质相同的货物

2、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3、报名事项:

3.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将营业执照(副本)、报名表(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注:法人报名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公司开票信息函(详见附件3)及报名费汇款用途注明“报名费BLPM190102”银行回单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2655452620@qq.com进行报名,但是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资质文件的原件现场报名。

3.2报名成功且有意向的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公司名义或公司基本帐户汇入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汇款用途注明“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在汇款后及时将汇款凭证和退款信息函(加盖公章)(附件4)发送至3.1提供的指定邮箱),保证金入账时间以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财务到帐时间为准,逾期缴纳和缴纳金额不足的竞买人报价无效。个人帐户汇款及不按上述要求进行汇款产生的后果我公司概不负责。

3.3竞买保证金退还:

3.3.1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可以抵货款,竞买人按要求提货完毕,凭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提货回函到招标办办理退款手续,招标办按照报名时提供的退款信息及时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无息全额退还。

3.3.2竞买不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我公司确定竞买人后,按照报名提供的退款信息办理相关退款手续,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无息全额退还。

3.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竞买保证金将一概不予退还:

(1)竞买人递交报价单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2)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接到通知后不按要求时限办理成交结果确认的;

(3)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不按提货函规定时限交纳货款并进行提货的,视为违约,拍卖人有权收回标的,竞买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

(4)竞买人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竞买人纪律中任何一条的,如与其他竞买人相互串通报价,故意压低报价的;

(5)未按要求提货的。

3.5竞买保证金缴纳帐户:(竞买人以公司名义或公司基本帐户汇入)

账户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铝厂支行

帐号:0603 0323 0902 2104 805

行号:1021 9200 3233

3.6报名费:

(汇款用途请标注:“报名费BLPM190102”竞买人以公司名义或公司基本帐户汇入)

报名费:200元/项(可报多项)

账户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铝厂支行

帐号:0603 0323 0902 2104 805

行号:1021 9200 3233

4、现场踏勘:

4.1集中踏勘时间:2019年1月16日上午9:30~9:45在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科技楼(现工会楼)下集合,我公司人员组织进行统一现场踏勘,过期不候。其他时间不再另行组织踏勘。

4.2在集中踏勘时间未参加踏勘仍进行报价的竞买人,如果竞买成功,不得以不清楚标的物状况而不确认成交结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8:00-10:00

6、报价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科技楼(现工会楼)201室。

7、竞拍时间:2019年1月21日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白文胥联系电话:0472-6936109

详细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科技楼(现工会楼)201室

传真:0472-6935010E-mail:2655452620@qq.com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标办

2019年1月14日

 


联系方式
姓名:白文胥
电话:0472-693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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