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泰州市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一批报废资产项目公告
现有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部分报废资产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名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报废资产各一批。
二、买受方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相应的服务范围),应在响应本公告的前提下,自愿参加。
三、信誉保证金:意向买受方须在竞价前向出让方缴纳信誉保证金。
1、缴纳方式:现金;
2、金额:人民币500元;
3、确定买受方后,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直接抵扣资产处置费用,多退少补;
4、未中标的意向买受方,其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5、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四、现场踏勘:
时间:2019年1月17日下午13:30—15:00,
地点:市国土局七楼
五、报名材料:
1、意向买受方带齐相关资料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报名手续。
2、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填写意向买受人报名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意向买受人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六、报价及转让形式:此次转让的报废资产以所有意向买受方中总报价最高者中标。报价单必须密封封装。并由意向买受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封袋上签字或盖章方。报价单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清楚,不应有涂改增删的地方。
七、报价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17日下午15:00,
2、地点:市国土资源局608室。
意向受买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15分钟到现场参加报价。
八、价款支付期限及要求:
自转让方与买受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2日内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付清所有款项。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人有权没收信誉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
九、其他说明:
1、该批设备的拆卸、装运及处置中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
2、受让方自与转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起,2天内运离所有物品,并清理干净现场,否则交易取消并没收交易款、保证金。期间所发生任何意外,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转让方联系电话:0523-86883158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