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重庆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持有的废旧物资一批
标的系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持有的废旧物资一批(详见明细表)。标的无租赁、抵押、担保及其它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评估值2.09432万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挂牌价2.09432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19年1月16日起至2019年1月29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0.5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网上报名应在办理报名手续和交纳保证金后,在挂牌期内签署《网络报价实施方案》后方获得报价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5)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五、转让方未提供资产的购置发票。意向受让方需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铜梁支所不保证标的的质量、品质及数量等,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瑕疵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六、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七、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渝联交发[2018]76号文收取,挂牌价部分均由受让方承担,增值部分由转让方承担;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以外交易所涉及的其余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本次转让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受让方接转让方通知后10天内完成设备拆卸及搬运工作,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九、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组织搬迁、运输,因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自标的物现场移交受让方之日起,标的物看护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标的物的丢失、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备查材料:《评估报告》。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45876598
联系地址: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营盘路39号(重庆联交所铜梁支所)
标的查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汪老师15998910346
附件: 明细表.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