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深圳市
深圳地铁2019~2021年废旧蓄电池处理项目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2019~2021年废旧蓄电池处理项目选取服务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服务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废旧蓄电池的处理及回收利用,数量和规格详见附表:服务清单。
1.2项目范围/概况
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在运营生产维修工作中所产生的废旧蓄电池。
业主提前二天将废旧蓄电池数量、地点及处理时间等信息通知服务商,服务商必须按业主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前到达指定的作业地点进行收集并运出。
1.3控制价上限:人民币90万元。
1.4项目期限
从2019年3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
1.5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B.报价人具有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涵盖:含铅废物HW31、废铅酸电池HW49,且铅废物HW31、废铅酸电池HW49的年处理量不少于3万吨,且在省级环保部门网站的固体危废物交易信息平台上注册的企业;
C.非广东省企业必须出具广东省环保厅同意跨省转移废旧蓄电池的证明文件;
D.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业主列入业主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报价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1.6领取报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7领取报价文件时间
2019年1月17日至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9 年2月18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517)。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无
1.10审核原则:最低价法。
1.11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进行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询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物资中心
电话:88960178、88961242、88959207
联系人:李工、魏工、祝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2019年1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