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汕头市
汕头海关珠江路38号办公楼报废处置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汕头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汕关财发〔2017〕316 号),现将汕头海关珠江路38号办公楼报废处置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汕头海关珠江路38号办公楼报废处置项目
四、项目地点:汕头市珠江路38号
五、具体内容:
对汕头市珠江路38号汕头海关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850平方米)拆除后留存的钢筋进行报废回收。
六、采购方式:询价
七、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报名供应商必须具有物资回收的经营范围,具有废旧物资的回收资格;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八、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提前与现场联系人联系并现场查看资产,填写后勤管理中心采购项目询价单,连同以下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经询价小组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加封后带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4号副楼605房),办理竞价手续。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的报价无效。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手机号码;
(四)具有报废回收资质的资质证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七)报名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九、报名联系人:李同志 ;联系电话:88078745 ;传真:88198790。 现场联系人:林同志,联系电话:13531287338
十、报名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上午十时。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