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宿迁市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2018】229号),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整体打包处理。现就相关事宜进行公告,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此次报废资产的收购、处置工作。
一、项目名称及简要说明
1、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2、报废固定资产清单详细见附件,具体以现场查看为准。
二、参与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三、现场查看及报名信息
1、参与单位应在2019年1月10日-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自行到现场查看及报名。
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竞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竞价规则
1、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文件提交时间内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提交后不得撤销。
2、工作人员当场宣读所有竞买人的报价,最高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买受人。当出现两家或多家竞买人竞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时,以最先提交竞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3、如少于两个竞买人参与或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竞价活动中止或终止。
五、竞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竞标文件提交时间:2019年1月17日14:30-2019年1月17日15:00。
2、竞标文件提交地点: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11楼开标二厅A室。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1、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出让方对竞价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合同签订并交割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出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割后,因买受人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与出让方无关。
3、关于标的的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4、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出让资料,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完成报名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5、竞价成交后,出让方根据竞价结果,出具《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签署,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6、买受人应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到出让方签订合同并将交易款项转账到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7、其它事宜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解释为准。
七、项目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苏军
联系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805室
联系电话:0527-84396029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