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存货及废旧机器设备处置
2022-02-16 14:41  浏览:116
日期:2019-01-22~2019-02-21
城市:重庆

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存货及废旧机器设备一批

标的系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存货及废旧机器设备一批(详见附件清单),现存放于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仓库。标的无租赁、抵押、占用、担保及其它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标的总评估值242.95万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242.95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19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2月21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70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网上报名应在办理报名手续和交纳保证金后,在挂牌期内签署《网络报价实施方案》后方获得报价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根据《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商务部2007年第8号令),意向受让方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包括但不限于废旧物资、废旧金属等),同时拥有再生资源回收(包括但不限于废旧物资、废旧金属等)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受让方需须在合同签订前将资格文件提交给转让方进行资格审查。

四、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五、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六、转让方未提供废旧设备的购置发票。意向受让方需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购置发票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瑕疵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

八、受让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40万元履约保证金、10万元安全环保风险保证金,若受让方按时完成搬运、垃圾处理、清场,该履约保证金、安全环保风险保证金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渝联交发【2018】76号文收取)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十、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十一、标的由转让方负责移交,受让方接转让方通知后10天内完成标的搬迁、运输工作,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组织搬迁、运输,因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

 

报名联系方式:张老师023-58359900(节假日除外)

交易所地址: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861号A3楼)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13594842993

 

联系方式
姓名:张老师
电话:023-5835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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