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长春市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处置闲置报废资产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处置闲置报废资产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处置闲置报废资产项目
2.2本项目招标内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处置闲置报废资产项目;
(包括但不局限于:报废资产回收、运输及处理、处理结果的通报和提交及相关服务)。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周(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拆、运所购买的标的物,并负责清空学校存放报废闲置资产的场地,不得有任何遗留物品及垃圾。若有延迟,延迟一天扣除违约金1000元,以此类推,延迟超过3天的,扣除全部违约金 。
2.4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环保有关规范标准及项目业主的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
3.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且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涵盖本项目相应类别”的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_16_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公告中投标人资格3.4项所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长春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23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5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23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定于2019年2月15日09时30分,在长春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2301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派一名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网》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地 址: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431-8690806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2301室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1858432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