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成都市
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旌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所)受产权相关单位委托,对位于旌阳区天元街道辖区内已征收资产原四川兴远翔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残值(第二批)进行变现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位于德阳市旌阳区沱江路和天元路交汇处东北角原四川兴远翔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残值,本次残值处置范围详见《废旧物资处置清单(第二批)》。
二、挂牌(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17时止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挂牌公告期内在标的物原址现状展示(意向受让人实地踏勘,须先与我方联系,凭我方出具的《查勘标的同意书》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即视为已现场查勘并认可标的现状。
四、挂牌价格:160万元
五、报名保证金:50万元。报名保证金缴纳帐户: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帐号:9902001287168031,开户行:民生银行德阳分行。
六、处置时间及方式
(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挂牌条件直接成交;若征集到2名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按价高者确定受让方。电子竞价时间待挂牌时间结束后另行通知(一般情况下为挂牌截止时间的隔日上午9:30在成都农交所德阳竞价厅进行)
七、报名条件及报名相关手续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如意向受让方是国有企业的 ,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同意和授权的批准文件。
(三)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交纳报名保证金的凭据。
(五)其他本交易所认为应提交的资料
八、报名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
(一)意向受让人须按挂牌公告要求交纳报名相关费用至指定帐户(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凭交纳凭证和身份证明到本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二)意向受让人在受让成功后,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三)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完成标的的拆(搬)迁,我所有权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取消买受人资格。
(三)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拆(搬)迁完成并清场后,转(受)让双方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原帐户全额无息退还。
(四)未竞得人的报名保证金于转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原帐户退还,不计利息。
九、特别申明
(一)本所接受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本项目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本次交易资金全部通过成都农交所德阳所交易专用帐户进行结算。
(三)意向受让方(报名人)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挂牌公告》。
(四)本所已对本次转让标的所有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五)意向受让人在参与网络竞价过程中,因电脑、网络故障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竞买失败的一切责任自负,且不影响本场网络竞价会成交结果。竞价过程中因竞价系统遇到网络攻击、服务器故障、系统瘫痪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不能正常进行的,我所有权中止或终止竞价行为。
十、重要信息披露
(一)本次处置资产系化工产品生产设施设备(不包括厂房等建筑物),挂牌标的的内容和数据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清单,本所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若有差异,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本次处置资产按现场展示的状况进行整体转让和交割,本所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
(三)本次处置资产系残值转让,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 一经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并进行资产交接。
(四)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佣金支付约定:
1、标的受让成功当时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3日内,买受人将成交价款一次性交纳至本所指定帐户。
2、受让成功后,买受人原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不冲抵价款和交易佣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全部资产移交完毕后,经委托方确认无误后方可退还。
3、成交当日,买受人按成交价款的5%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五)标的移交
1、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挂牌申请人(转让方)向受让人现场移交并签定《移交协议》。
2、买受人在进行标的拆除和搬迁、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原有建(构)筑物的主体完整、如有损坏,买受人将按照市场价予以赔偿,且转让方有权在受让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抵扣。
3、由于本次处置资产闲置时间较长,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锈蚀和零件损毁,且均为化工设施设备,现场可能还遗留有未使用完的骨架镍催化剂,其属于危险品,买受人在拆除、解体、运输或二次利用等环节过程中,应防范设备中残留的氢气、余酸、氮水、骨架镍催化剂等安全风险,防止发生安全污染事故,因此,买受人在拆除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对残留化学危险物品的设备进行拆除、解体、运输和二次利用,期间产生的费用和安全、环保、经济等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处置资产拆除要求:由于本次处置资产系化工类设设备设施,买受人在进行拆除前,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买受人或买受人委托拆除施工单位应具有化工机器设备拆除资质(相关化工设备制造和安装资质均可)、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含年审材料)证明材料。
(2)设备拆除人员资质要求: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业资质证书齐全;现场施工人员具有拆除所必须的电工、焊工、起重等特种作业有效证件,必须一一对应持证上岗。现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买受人应做好拆除的组织保障、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安全环保预案,合规施工,如拆除上述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包括但不限安全、环保、卫生)审批的,买受人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七)受让后,受让方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转让标的拆卸、吊装、运输、安全、现场清扫等责任,待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拆卸、吊装、运输、现场清扫等现场作业且无安全、环保、治安、交通等事故后,转(受)让方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违约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人后,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二)受让成功后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三)意向受让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四)意向受让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五)意向受让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六)意向受让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七) 意向受让人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八)意向受让人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的;
(九)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十)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人或受让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没收受让人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在受让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帐户。
十二、税费约定
受让成功后,本所仅向买受人出具交易服务费发票,委托方向买受人出具成交价款收据,若买受人需开具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到税务部门办理,所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报名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3楼61-62号窗口。
联系人:邱女士 15183888301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德阳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