趸船等4件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2022-02-16 14:40  浏览:150
日期:2020-12-14~2020-12-16
城市:宜宾市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宜宾市航道工程服务中心趸船等4件固定资产报废。我中心拟对该批废旧固定资产残值进行处置,诚邀有意向单位参加竞价。现将比选要求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我单位报废趸船“绞滩2号”与3艘6.7m航标进行切割拆解。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办理有相应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处理废旧物资时,以不危害、破坏环境为前提,必须承担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责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中选人承担;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报价视为无效:

(1)未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文字、数字模糊不清。

三、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15:00。

四、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12月16日15:00。

四、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宜宾市航道工程服务中心办公室会议室

五、比选文件份数:一份。

六、比选文件组成: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资质、清单报价等,报价函。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原则上按4件报废资产总价最高者中选,不拆分报价,候选单位在开标前应提供10000元现金投标保证金,未中选者当场退还保证金。

2、参选单位以报废清单为基础进行报价,不得对报废清单项目进行删减(见附表)。

3、中选人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报废资产搬运及处置工作,要求在签定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报废处置完毕。

4、竞价文件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未密封或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竞价文件作废。

5、在报废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中选单位承担。

6、报价中选单位需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在我单位购置的报废资产按要求进行拆解,不得继续使用,并交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待报废船舶拆解完成经我单位确认后,保证金予以及时退还。

联系人:颜  扬 电话:0831-8226358

联系方式
姓名:颜 扬
电话:0831-822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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