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04~2021-01-11
城市:通海县
通海县公安局处置报废资产
2022-02-16 14:40 浏览:167
通海县公安局按通财[2020]583号《关于通海县公安局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文件,拟对批复的报废资产作残值回收处置,具体处置设备清单见附件一,报价文件见附件二。处置工作要求如下:
一、有意参与竞价购买的单位或个人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9:00时前将竞价文件交通海县公安局,个人需附身份证复件1份,单位附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二、竞价采用二次报价。竞价文件为第一次竞价,在第一次竞价基础上到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二次竞价不得低于一次竞价。参与竞买者中以竞价最高为成交人,若出现两人以上竞价相同的人,由拍卖小组现场组织第三次竞价,直到竞出成交人为止。竞买成功后成交人于3天内到通海县公安局财务室缴纳残值款并办理报废资产移交,移交前需由回收人清除设备上粘贴的固定资产标签。
三、竞价底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低于底价为无效竞价。
四、竞价时间和地点:2020年1月11日上午9:00时,通海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五、处置的所有电脑(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需由成交人在处置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拆除硬盘并移交给网安大队。
五、因处置单位为节约资金,在今后维修维护在用设备时拆装零配件需要以及留存部分老旧设备作今后公安发展史装备展览需要,处置时单位要留存部分拆下的配件(如计算机内存条、网卡等)以及其他等不拟变卖处置的资产(如对讲机、数码照相机、身份证阅读仪等)。
六、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按国家有关机动车报废的规定直接由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公司回收并代办理注销手续,竞价不包含2辆电动自行车和2辆摩托车。
单位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平安路9号
联系人:曾云 13577716598 普开学 15008894593
通海县公安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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