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汕头市
医院拟遴选医院已报废资产回收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
一、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1、报名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具备相应废旧设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
二、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密封并在封口盖章签名的报价文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三、报名文件内容(封口盖章):
1、报价内容:符合条件的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回收单位请用干净的纸张自行填报回收该批资产的价格,报价单需密封并在封口盖章。
2、报价要求:回收报价不得低于评估金额人民币6040.00元,其他费用如拆卸费、运输费、环保处置费、保险费、税费及其他一切服务费用中标人需自行负责。项目为报价高价者中标。
四、报名及报名文件送达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需求明细
1、项目名称: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已报废资产回收单位遴选
2、服务地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3、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
(2)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医院已报废处置的仪器设备、家具器具等固定资产(597项)和热水瓶、电插壶等低值资产进行合法回收(回收清单以实物为准,具体实物情况请到医院总务科了解查看,查看时间为医院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下午2:30-5:30。)
4、服务时间:回收公司回收时间需提前一天告知医院总务科工作人员。
5、服务要求: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进行回收,报废资产的处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2)负责回收医院已报废资产,包括已报废处置的仪器设备、木质家具,其他材质家具器具等固定资产(597项)和热水瓶、电插壶等低值资产,因回收单位原因对医院造成的一切损失、影响,均由回收单位承担。
(3)服务过程中,院方不负责提供任何工具;
(4)回收单位为本次服务的直接服务方,负责现场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给第三方;
(5)回收单位在回收工作中,需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回收单位需负责回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
(6)在回收工作过程中,应爱护院内设施,遵守院方规定,服从院方监督;
(7)因回收单位原因对院方造成损坏的一切设施及物品,均按原价赔偿;
(8)回收单位应注意避免或减少对院方正常工作的影响;
(9)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
(10)对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回收工作完成后,对现场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清洁用品及回收工具均由回收单位承担。
(11)在双方约定时间内进行服务,否则一切后果由回收单位承担。
六、付款要求:自签订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中标回收价缴纳甲方回收款。
联络地点: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联络电话:0754-8891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