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妇幼一批空调设备等报废资产转让
2022-02-15 22:31  浏览:158
日期:2021-09-15~2021-09-24
城市:黄山市

项目名称: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报废资产转让

公告起始日期:2021年915

公告截止日期:2021年924

一、标的概况:

1、 存放地:存放于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仓库及各科室

2、 标的现状:

①本次转让的报废资产主要有电脑15台、空调19台、电视4台、红外线乳腺诊断仪1台、电子阴道镜1台、超声诊断仪1台等一批物资,均不可再使用。

②关于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明细可参考《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黄山市妇幼保健院)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报废设备残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新科苑评报字(2021)第0114号)具体资产种类、数量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如产生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3、 评估情况

①评估价(元):人民币8090

②评估基准日:2021年825

③评估机构:黄山江南新科苑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转让底价(元):人民币8090

5、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1000MB0x323959

机构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170号

负责人:吴峥峥

6、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公开转让持有的部分报废资产,现按本公告内容在黄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①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②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③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单位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④我方所提交的《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报废资产转让》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⑤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交易信息

1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其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密封报价法。本规则所称的密封报价法,是指在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起始价和竞价增加幅度,各意向受让方将书面报价单及有关回收资质资料密封提交至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心有关人员将于竞价期满第二天(若公告期不延长,则为2021年927日)1600分组织开启信封,在有效报价单中,确定唯一的最高报价者为受让方。如出现两个相同有效的最高报价,则进入下一轮竞价,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最高报价,以此类推,最终唯一最高报价者为受让方。

3、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在报名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对产权交易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受让方在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搬运、清理离场工作后现场验收,在达到转让方验收标准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②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③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4、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回收资质的单位。

5、标的交割

受让方凭产权交易合同,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

①已现场查勘转让标的,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种类、数量、质量等方面的异议,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②同意凭产权交易合同,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③移交标的种类、数量以实际移交为准,如与《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黄山市妇幼保健院)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报废设备残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新科苑评报字(2021)第0114号)或本公告中列示的资产种类、数量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④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完成本次转让范围内全部标的的拆卸、搬运、清理离场工作;在拆卸、搬运、清理离场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⑤如受让方在拆卸过程中发现转让标的中可能存有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转让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⑥受让方须清理完毕现场垃圾,不得对现场地面、相关建筑造成损坏;在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搬运、清理离场工作后现场验收,最终以转让方验收为准,如未达到转让方验收标准,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按照标准进行再次清理,直至达到标准为止;如受让方拒绝执行,转让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清理,产生的费用,转让方有权在受让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兑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

⑦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7、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三、报名规则

1、报名时间:自2021年915日至2021924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30至11:0015:00至17:00。

2、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及相关文件填写样本另行通知。

四、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202192716时00分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缴至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买。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公告期间(含延长公告期),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意向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产权交易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在报名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对产权交易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其他

1、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均另行通知。

2、标的咨询时间:每工作日8:30-11:001500-1700

3、单位地址:黄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170号)。

4、联系人:刘阁玉0559-2353631或18955972186

联系方式
姓名:刘阁玉
电话:1895597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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