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招标人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华海螺”)现对废旧物资进行招标出售,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标的
1.标的内容及数量:本次出售的为废旧金属1100吨(需自行清理杂质),具体数量以实际出售过磅为准。
2.装车时间及合同期限:具体装车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签订截止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招标方式
本次出售招标方式为网上公开招标;招标信息拟在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conch.cn)、海螺水泥官网(www.conch.cn)和江华海螺公司1#、2#门公示,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单位。
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未注册用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建议用户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及报名材料
1、投标报名单位需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权,资质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
3、股权结构中有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或同一法人的,只接受其中一个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报名。
4、不接受任何个人挂靠他人企业参与投标。
5、中标单位安排进厂的作业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10万元/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法有效资格证上岗。
6.投标报名单位需自行清理杂质,原则上进厂作业人员不低于10人/天(其中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人员不少于6人),具备24小时回收能力,同时需自备平板车、吊车、装载机、挖掘机、炮机、叉车、雾炮机、氧气和乙炔(不得使用液化气)、气割工具等(具体以满足现场需要);本次投标报价包含清理场地垃圾费用。若因中标单位未按照要求组织人员、车辆进厂回收,导致影响公司施工进度,每出现一次,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0元,连续出现三次,列为不诚信合作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海螺水泥湖南区域任何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投标人必须组织对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工具损坏或丢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为准确了解本次招标标的实际情况,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看货,并出具现场看货记录,否则投标无效;现场看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负责承担。
五、招标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0日;
资质审查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标书发放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6日;
投标截至时间:2022年1月20日15:00;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0日15:00;
开标地点: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保证金缴纳信息
单位名称: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华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80 0710 5250 1781
税 号:91431129565934214M
备注:投标保证金收取50000元,投标单位于2022年1月20日15: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账户汇至江华海螺公司账户,并注明投标的物资名称和汇款事由,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七、报价原则
本次出售的废旧金属现场需由平板车接装、转运,原则上不得在现场落地处理,其中包含有部分浇注料及杂物,中标单位需在临时堆场自行清理后方可过磅出厂,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市场变化、运杂费、人工成本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所有报价不得涂改,原则上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合理报价,违背市场的报价,招标方视为非响应投标,按废标处理。
八、开评标原则
1.未按招标规定交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或从个人账户转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2.进行投标报价汇总对比分析,原则上以单项价格最高为预中标单位评标依据(若出现相同最高价,则进行二次竞价)。若投标单位采取违背市场规律恶意报价,招标小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根据中标项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项预计出售总金额的3%,四舍五入精确到千元整,不足一仟元的,按一仟元收取(可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货款)。
4、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需提供进厂作业人员相关信息和保险购买凭证。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处
2.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工业园区北环路
3.联系人:王赛18325398799 彭丽瑗 17700244907
4.传 真:0746-2320679
备注: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疑义的,可致电投诉电话:联系人:谢福彪 联系方式:1877383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