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废旧资产处置
2022-02-15 22:30  浏览:202
日期:2021-12-24~2022-01-04
城市:宁波市

一、标的名称:废旧资产一批

二、资产概述:废旧资产一批(详见附件)

三、转让底价(万元):1.2887

四、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4日

五、公告截至日期:2021年1月4日

六、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1月4日

七、标的的展示:2021年1月7日(请提前一个工作日登记预约,统一安排看样。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没有实地看样,视为放弃看样报名。)

八、受让方条件:竞拍单位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九、受让方需提供资料:以企业形式竞拍的,提供单位营业证复印件、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经办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竞价报价单,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以自然人形式竞拍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单价。

十、履约保证金:本次竞价报名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合同签订后作为搬运保证金预留。

十一、竞价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11日下午14时到宁波欧迅创意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参加竞价。

十二、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用现场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十三、价款的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

十四、产权的交割: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时段付清全额成交款后,在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标的交割,搬运提货时间在转让方工作作息时间内。完成交割搬运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搬运保证金。

十五、搬运保证金:搬运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在合同生效后,作为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搬运完所有标的资产的担保。

十六、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应由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现场直接转账或汇款,出让人开具保证金收据。本次转让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十七、转让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多次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十八、合同的签订:意向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到宁波欧迅创意置业有限公司租赁业务部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协议,按合同要求交纳成交价款。

十九、其他

1、产权的装车运输: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解、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不称重,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具体数量按现场实际交割,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实地看样,了解标的数量、资产状况及瑕疵。

3、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

4、实地看样需在公告公示看样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进行看样登记。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没有实地看样,视为放弃报名。每家单位安排2人看样。

5、受让方在搬运标的资产期间,遗留下来的物品需自行负责清理干净,不得有遗留及夹带行为,亦不得对其他非标的物及房屋建筑结构件进行破坏性拆解,如有破坏、遗留、夹带行为,则搬运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出让人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

6、资产拆装、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要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否则搬运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出让人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

6、出让人在完成标的交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意向受让方缴纳提交报价并履约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二十、联系方式:

名称:宁波创意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9楼

联 系 人:陈子漾、李晶 联系电话:15825559010、13566346726

2021年12月24日
联系方式
姓名:陈子漾
电话:15825559010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