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农投集团部分废旧设备处置
2022-02-16 14:43  浏览:123
日期:2018-12-15~2018-12-24
城市:温州市

温州市农投集团下属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废旧设备处置进行公开转让的公告 

我集团下属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所属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现需处置一批废旧设备,为实现残值回收,现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制度,面向社会公开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资产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起用日期

单位

数量

1

发电机组

1994

1

2

比色计

2004

1

3

实验室毒气柜

2003

1

4

松下828传真机

1997

1

5

松下传真机

2003

1

6

电脑

2003

1

7

电脑

2003

1

8

电脑

2003

1

9

电脑

2001

1

10

电视监控系统

2003

1

合计

   

10

二、转让行为的批准、价值评估及备案情况

转让设备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了资产(价值)评估并已完成备案。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转让的设备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意向受让方可在本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设备,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凡参加竞价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

3、本次竞标价格仅为设备转让费,设备的吊装费和运输费以及其余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全部条款。

五、资产转让竞标底价

以温州东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价值:¥5720元为转让竞价底价。(评估报告编号:东瓯评报字[2018]442号;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21日)。

六、报名方式

1、受让意向方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过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

自然人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或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经办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

2、所有参加竞价的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缴纳竞价保证金¥1000(大写:壹仟元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未缴纳竞价保证金者不予报名。缴款后请到我公司财务部开具缴款凭证,作为报名依据。

法人组织(企业)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受让意向方本单位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自然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应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

在买卖双方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并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出让方将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退回受让方指定账户。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不计息退还手续。

七、竞标方式、确定中标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本次资产转让由我公司组织,采用现场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根据“择高价者得”原则,以竞价现场最高报价者得,如只有一人报名,则以竞价底价为成交价。竞价成功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若本次竞价中竞价人报价均低于竞价底价,本次竞价取消,将重新发布公告竞价。转让合同签订后,竞价成功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缴纳设备转让款。

八、竞价保证金及设备转让款缴纳

出让方银行账户:

全 称: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1203202009025007464

电 话: 0577-86616512(公司财务部)

九、设备移交

1、竞价成功方缴纳转让款后即可进行设备移交。移交过程由双方人员现场进行,确认并签写移交清单即视为本次转让交付完成。

2、设备交付完成后,竞价成功方应尽快安排车辆运走,出让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因停置所造成的丢失和费用由竞价成功方承担。

三、公告事项

本公告期7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止。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联系报名。

报名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底岭下(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二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陈小燕 ,联系电话:0577- 86616505


温州市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联系方式
姓名:陈小燕
电话:0577- 8661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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